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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季 | 你关心的所有供暖问题都在这,超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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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可以提前供暖吗?

答:根据规定,市政府应当根据气象变化等本市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年度供暖起止时间。 政府可以决定提前或者推迟供热,并对供热单位给予相应补偿。 未经市政府批准,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供暖或者提前停止供暖。

39. 为什么我家的热水器运行时不热?

答:供暖系统冷态试运行时间应大于24小时。 系统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前发现并解决。 热试运行时间应不少于48小时。 用户的室内散热器可能必须具有一定的温度。 每个供应商都是必需的。 供热单位将对系统进行初步调整,确保11月1日按时开启供热,满足正常供热标准。

因此,根据规定,供暖和制冷运行是有时间限制的,并不意味着供暖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充满水并达到运行状态。 用户可留意锅炉房(换热站)张贴的试水通知及时间,并安排专人在家,防止出现跑、漏、滴、漏等问题。如在此期间仍无操作期间,可以联系工作人员。 在家检查一下。

40、我家刚供暖一段时间,供回水循环不顺畅。 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答:刚开始供暖时,管道不循环。 有些地方有空气,需要流通一段时间。 如果仍不顺畅,则可能是管道堵塞,应请供热公司的专业人员处理。

41. 如果我的主吧很热但家里的暖气不热怎么办?

答:这是热网循环问题。 管道有很多锈迹和水垢,需要清洁或清除。

42.我家冬天不热,哪里可以投诉?

答:用户对冬季供暖不足的投诉可分为三步:

(一)直接向辖区内锅炉房、换热站投诉。 这是最直接、最快的方法。 因为负责具体供热工作的锅炉房和换热站能够非常准确地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二)辖区内锅炉房、换热站不能解决问题或者给您满意答复的,您可以向锅炉房、换热站(供热公司、供热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投诉,指导和监督问题的解决。

(3)经过上述处理后,用户问题仍未解决或未得到满意答复的,可向区供热管理办公室投诉。 市供热管理机构将确保冬季供暖质量,督促解决投诉,及时回复用户。

43、供热不达标或擅自停止供热的供热公司如何处罚?

答:供热单位擅自停止供暖、未按规定供热或未及时维修,影响用户的营业和生活。 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10年以下罚款。 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给用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吊销采暖许可证。

44. 去年我家不热。 供热公司修复后,温度仍不达标。 我应该怎么办?

答:沉阳市已出台《住宅采暖室温检测及退款规定》及实施细则。 公民可按照规定申请体温测量退款。 供热管理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 供热质量押金用于在热用户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违规收费、设施故障率超标、无故停止供热等情况下补偿热用户损失。

45、供暖期间出现问题,无法供暖怎么办?

答:当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发生泄漏或者其他故障,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其他居民利益时,供热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用户。 未对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未对共用供热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或者采暖期间供热设施突发故障未立即进行抢修,影响用户用热的,责令限期改正。 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6、特殊情况下会发生停气。 有时问锅炉房,锅炉房说锅炉坏了。 如果我停下来一两天该怎么办?

答:如果是不可抗力,比如自然灾害等,根据文件来看属于特殊情况。 如果锅炉损坏或发生生产事故,需要立即向城市供热办报告。

发生设备事故,停止供暖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时限进行紧急抢修:

(一)一般事故,抢修时限为6小时以内;

(二)重大事故,修复时限为24小时内;

(三)重大事故,修复时限为72小时内。

47、供热公司提前停止供暖有何规定? 用户应该做什么?

答:这是不允许的。 市民可及时向城市供热办举报。 情况严重的,政府部门可以取消其供热资质。

48.我的暖气管总是排出空气并滞留空气。 如果打开放气阀放水,长时间放置会影响供暖吗?

答:有空气(即室内管道、暖气片中有空气)。 用户可以自行解决此问题:检查管道阀门是否打开或全开。

对于不分户的供暖系统,在顶层用户房屋末端设有排风装置。 打开排气装置的阀门,排出管道内的空气。 关闭阀门后,等待系统循环一段时间。 。 不要乱放热水,因为水放多了,会影响热网的循环,最后会变得更冷。 沉阳市相关规定也严禁随意放水、盗热!

49. 小区整个单元不供暖,怎么办?

答:检查楼道顶层监控自动排气阀是否打开; 或打开散热器上的放气阀。 您可以致电锅炉房或换热站进行维修。

50. 我家楼层高,自来水经常停。 这样会影响供暖吗?

答:如果补水系统在自来水系统上,可能会影响供暖效果,尤其是老建筑。 不过,如果换热站水箱充足的话,就不会有问题。 但如果随着时间的推移水变少,仍然可能会影响加热。

51.我家的暖气不热。 流水后可以加热吗?

答:在供暖运行初期或供暖系统不稳定阶段,如果用户放水,供暖机组会补充大量冷水,以保证供暖系统水压稳定。 这样会降低整体加热温度,形成恶性循环,导致加热变得更加不稳定。 不热。 因此,如果室内温度不符合标准,用户不要擅自打开暖气片的水。 应及时向供热公司报告,并让专业人员解决。

52. 您家中室温过低的原因可能是什么?

答:居民家中温度低通常有以下几种可能:

(一)有的用户擅自移动供暖设施,甚至将取暖器连接到阳台上。 这样会增加水循环的阻力,容易造成供回水不顺畅,导致热水器不热,严重影响邻近区域。 用户的供热质量。

(2)部分用户因取暖器不热而将采暖热水自用或自行放水,造成采暖系统大量热水流失,形成恶性循环,影响采暖效果。

(3)室内装修不当造成的。 将暖气片及管道移入墙内、地下或封装,使取暖器的热量无法散发,导致室内温度低。

(4)部分顶楼、靠山墙的居民,由于建筑年代久远,建筑标准低,门窗松动,保温效果差,热损失较大,散热较快,室温较低。

53、我家住在东翼和西翼,房间里的温度不达标。 暖气不热怎么办?

答:在墙上加苯板,使外墙隔热,使热量不会很快散失。 有山顶的房屋可以用作隔热层。

54.我家住在顶楼,保温效果不是很好,所以屋里很冷。 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答:山顶的加热管管径应该大一些。 主要是对这些建筑物的外墙进行隔热。 社区可向房产部门申请房屋供暖工程,提高冬季供暖效果。 供暖后,住宅内的平均温度会升高3-4°C。

55、加热端不热怎么办?

答:最终用户向供热公司反映,供热公司调整了整个系统的热平衡,使前端和末端供暖温度相等。

56、有时停电时,锅炉房突然停止供热。 我应该怎么办?

答:供热公司一般都会配备备用发电机和应急补水系统,以使热网系统安全运行。 但长期停电、停水会对供暖造成很大影响,政府部门会协调。

57. 我的锅炉房有间歇性供暖。 政策要求每天供暖多久?

答:供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保证正常、稳定、持续供热,实行24小时不间断服务,加强巡查,及时处理问题或投诉。 采用分散锅炉间歇供热时,锅炉供热运行时间每天不得少于16小时。 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需要停止供暖8小时以上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暖,并由当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同时报告。

新房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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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新建商业楼空置时,取暖费由谁支付?

答:新建商业楼在供暖期间闲置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开发商尚未出售。

2、房屋建成后,配套工程未完成,房屋无法入住。

3. 居民未使用房屋而入住。 前两种情况,供暖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最后一种情况,如果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取暖费将由购房者或其所在单位承担。

59. 我已经办理入住,我不想住在我的家里,也不想支付取暖费。 我可以取消供应吗?

答:不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供暖系统的最短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 对于新建住宅建筑,在第一个供暖期必须启动所有室内外供暖系统。 目的是对新建房屋的采暖设施进行热工检查,避免因采暖设施质量问题出现缺热或漏水、漏水、漏水等问题,给用热用户造成损失。

60、新建房屋第一年取暖费如何缴纳?

答:如果业主已入住并与供热单位签订供暖合同,供热单位将向业主收取供暖费; 未入住的,供热单位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供暖费; 已出售房产的,已搬出但未入住的房屋,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不少于50%的采暖费; 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供暖螺栓打开后入住的,按月向用户收取供暖费,其余部分由用户承担。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61. 新社区的入住率不是很高。 如果邻居家没有暖气,会影响自己家的室内温度吗?

答:是的,会有影响。

62、开发商已通知我入住,但我没有入住,现在开发商要求我交取暖费。 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答:用户自行负责。 若因用户原因导致无法办理入住手续,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如因房屋延迟交付而无法办理入住手续的,取暖费应由开发商承担。 同时提醒用户,新建住宅入住前两年不得办理停供手续。

63. 我听说有些新房子安装了热量表。 这是真的?

答:新建建筑应采用热量计量设计,安装热量计量装置和室温控制装置。 不采用供热计量设计的,施工图文件不予批准; 已完成的作品将不被接受和使用。 供热计量装置和室温控制装置的质量必须得到保证。 供热计量装置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全部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但最终费用可计入房屋建设成本。

64、新搬的楼里,暖气管爆裂,排气阀质量不好,楼下进水。 谁应该承担责任? 如果家具被冲走了,谁来赔偿?

答:新建小区前两个采暖期,供暖管道、放气阀损坏的,开发商负责修复。 如有损失,开发商将予以赔偿。

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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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供热企业应如何防范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

答:积极储备优质煤炭,增加供热; 各供热机组备用锅炉及其他设备状态良好,可随时启动; 提前安排维修人员和设备; ETC。

66、供热管网出现严重泄漏怎么办?

答:首先要根据补水量来判断漏水的严重程度。 若程度较轻,应减少负荷运行; 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立即组织抢修人员查找原因并组织抢修。

67. 天气太冷时,大管道容易结冰。 热网管道冻住了怎么办?

答:供热公司应立即组织截流、卸料、敲打、清洗,然后用热水泵将水抽出。 为避免冻害,直埋管网应严格按照埋深和保温要求施工,严寒时期应实行连续运行。

68、一旦出现灾害性气候,低温严寒持续,供热公司该怎么办?

答:积极采取增加运行锅炉台数等有效措施,增加供热; 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优质煤炭储备; 维修人员和设备随时待命,随时报告、随时抢修。

邻居之间

69. 邻居擅自加装了三套暖气片。 谁来惩罚他?

答:用户有以下行为

(一)擅自改造室内供暖设施的;

(2)安装排水阀和循环泵;

(三)擅自调整、移动、拆卸供热阀门、密封件、计量器具等;

(四)供热设施排放、使用热水、蒸汽;

(五)妨碍供热单位维护、管理供热设施的;

(六)其他影响供热系统正常运行和其他用热用户热质量的行为。

热力使用者有上述行为,造成室内温度不达标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其他用热者的体温造成温度不达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70、我发现楼下一户人家私自安装了管道泵,吸走了很多热量。 对此有任何处罚吗?

答:用户私自改造地热采暖、私自增设管道水泵、私接非采暖区域供热设施、改变设计用途等影响邻近供暖效果的,请自行更正并提交供暖申请到供热公司进行现场核实。 检测合格后,必须缴纳供暖费后,方可提供供暖。 对于今年无法恢复原状且对相邻用户影​​响不大的私接、私改用户,可以到供热公司签订补充供热协议,缴纳供暖费,打开供暖插头。

71. 对付“叛逆”的邻居有什么办法?

答:近年来,“两部制供暖价格”的呼声越来越高。 供暖费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固定的基本供热价格,即基本供热费,另一部分是根据用热量收取。 测量热价。 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发热”。 但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

72、去年供暖期间,我家老化的暖气片因质量原因突然爆裂。 楼下居民的地板和家具被冲走。 谁该为这种情况负责?

答:如果供热公司施压过大,造成供热管大面积爆裂,这是供热公司的责任。

若用户使用劣质散热器,或自行移动散热器、放气阀,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责任。 楼上用户也会赔偿楼下用户的损失。

73. 如果邻居偷窃暖气,可判处的最高处罚是多少?

答:在供热设施中排放或者使用热水、蒸汽的,由沉阳市行政执法局责令立即停止盗热行为,可以处500元至3000元罚款。

74. 哪些行为被视为盗窃?

答: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的; 盗窃热水; 损坏供热设施、擅自加设暖气片、私自将循环泵接入供热管道等。

75. 我家还买了邻居的房子。 付费面积增加了,签订供暖合同需要什么?

答:需要提供房产证及其复印件,在供暖期前到缴费大厅办理。 如发现用户房产证面积与电脑中供暖面积不一致,用户需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营业厅办理。

76. 我楼上的邻居乱动了散热器,我的房子被淹了。 谁是负责的人?

答:擅自拆除、改造供暖设施或者供暖设施保温不当,给邻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改造的用户负责赔偿。

关于停止供应

77. 我可以申请停车库吗?

答:一般车库没有分户,无法处理停供; 已分户的,用户可向供热单位申请停供。

78. 我想支付全额取暖费,但我想在明年二月停止供应。 我可以这样做吗?

答:不可以,如果要停止供暖,必须在10月15日前停止供暖。特殊情况,停供后可以恢复供暖。但除新建住宅外,新住宅竣工前必须停止供暖。

两年后无法取消供应。

79、去年我家供暖正常,我交了暖气费。 今年我不想住在那里,也不打算供暖。 还需要办理停止供暖手续吗?

答:是的,如果用户未办理停止供电手续,则视为正常供暖。

80. 去年,我家停水了,水管也被切断了。 今年恢复供暖还需要交管道费吗?

答:接管不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2003年第28号文件《关于停止征收分户供暖设备恢复费的通知》,明确规定恢复供暖时不再向用户收取接管费。

81、去年未供暖的用户,今年需要恢复供暖的用户,应在什么时间内办理恢复手续?

答:当年10月15日前申请恢复。

82. 我家的供暖被切断了。 如果想恢复供暖该怎么办?

答:用户如需办理停供手续,需在供热系统供水前向辖区锅炉房提交书面停供申请。 如需恢复供暖,还需在向供暖系统注水前通知锅炉房。 供热单位不得以恢复供热为由向用户索要接网费、接管费。

83. 去年,我家停水了。 不料,水管被冻裂了。 我必须找人来更换管道。 邻居家被水淹后,他们要求我赔偿。 请问,供热公司没有责任吗? 处理完停供后要注意什么?

答:停止供应后,一定要排空家中供暖设施的剩余水,同时做好设施的保温工作。 如果供暖设施内有水,且保温不到位,很可能会冻结、破裂,引发水浸。 特别是对于地热采暖的用户来说,一旦地热采暖管道冻裂漏水,维修时就必须把整个地板抬起来,装修也会受到破坏。 若损坏严重且无法恢复供暖,将影响今后的正常供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84、停供后,什么时候开始正式的第三次抢修工作?

答:供热公司在供热冷末期制定夏季三期检修方案。 他们通常会在供暖期结束前制定计划,陆续启动供暖三期维护抢修工作。

85、停止供暖后仍有水怎么办?

答:供热公司在停供后会对整个供热管网进行水维护,所以供热设施中会一直有水。 未经许可不得拆除供暖设施,否则容易引发洪水。 对于改造期间需要拆除供暖设施的用户,请提前联系锅炉房或换热站,并请维修人员关闭入口阀门。

陈欠取暖费

86、如何判断债务主体是单位还是个人?

答:供热单位在追回拖欠供热费时,能够提供单位相关付款证明的,应当向用人单位确认并追回拖欠供暖费,不得以此为由职工单位拖欠取暖费。 ,拒绝向用户收取当年的供热费。

87. 我的房子是在拍卖后购买的。 如果我仍然欠费该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师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缺陷。缺陷包括:一切欠款、房屋质量、噪音等。” 因此,所欠供热费由投标人承担。

88. 我父亲的工作单位业绩不佳,很难支付费用。 我父亲已将主要付款方转让给我。 我应该怎么办?

答:对于办理供热费转让手续的用户,转让前单位所欠的供热费由供热单位依法向原单位追偿。 受调单位仅负责调拨后的供暖费。 除公司破产外,家庭内部转让的用户在出售房屋时,必须先清偿未清债务,然后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89. 我原来的雇主破产了,以后的取暖费谁来付?

答:单位破产日前的取暖费应当办理核销手续。 破产日后的取暖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90.我买了一套新的二手房。 我买房的时候并没有检查取暖费上是否有未偿还的债务。 我现在才发现未偿还的债务。 我应该怎么办?

答:根据沉阳市供热办发[2009]12号文件规定:2001年11月之前房屋产权或者公房使用权发生变更的,供热单位应当从原缴纳的供热费中追回所欠供暖费。供暖单位不得以拖欠房间为由拒绝供暖或者签订供暖合同。

2001年11月以后房屋产权或者公房使用权发生变更的,产权或者使用权变更双方应当自行结清所欠供暖费,到供热单位办理合同变更程序。 逾期不缴的,由现业主或者公房使用权人承担相关责任。 所以,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记得检查一下欠款,因为如果2001年后业主发生变化,则需要现在的业主承担欠款。

91. 我家正处于低保边缘,如何支付欠下的取暖费?

答:对破产企业职工、低保户、边际低保户以及失业、合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供热单位应当追缴其所欠供热费。依法由原单位向原单位追缴,不得向个人追偿。 。 对于被市、区认定为无支付取暖费能力的企业职工,其在企业认定前所欠的取暖费将按“垫付”处理。

92.如果学校拖欠取暖费,可以正常开暖气吗? 室温标准会打折扣吗?

答:沉阳市要求11月1日开工率100%,即使学校拖欠取暖费,供热公司仍必须正常供暖,不能冻结学生。 供暖公司将与学校进行谈判,以询问发生了什么以及是否有必要先提供供暖,然后为此付费。 学校还应该与供暖工作合作,并根据法规支付供暖费。

租赁供暖

93.当我在夏天租房时,我对冬天的供暖没有太多考虑。 天气寒冷时,我开始注意。 阳台旁边的厨房门和窗户旁边有一个散热器。 门和窗户密封很差,阳台没有窗户。 是对的吗? 这个散热器也容易冻结吗? 如果冻结的话,谁负责?

答:建议使用一些东西在靠近通风口的方向上阻止散热器。 如有必要,请使用棉窗帘,毯子等,以覆盖管道的外侧和散热器的外侧,以隔离管道和散热器。 如果加热器被冷冻,则租房者应根据租金协议承担损失。 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94.我的房子被出租了,谁应该支付供暖费?

答:根据法规,房东应支付租赁房屋的供暖费。 如果租赁协议中还有其他要求,则应执行该协议的条款。

95.如果租用房屋的供暖不热,则没有财产证明,并且无法联系房东,供暖公司会接受此案吗?

答:只要这里有居民住在这里,供暖公司就会照顾好它。

96.我租用的房子的阳台没有窗户,通往阳台的门和窗户也不紧。 什么是最有效,最便宜的隔离方法?

答:您可以使用密封条和透明的胶水来密封窗户和门间隙。 最好安装棉门幕。

报销问题

97.我已经支付了暖气费,但现在我知道我可以为更多地区报销。 我可以发行新的发票吗?

答:支付供暖费后,您可以将原始发票带到供暖公司以获取新的发票。

98.如何处理供暖用户失去发票的损失?

答:如果丢失用户的加热发票,则不会发出新的发票。 如果用户单位可以通过会计链接偿还供暖费用,则用户单位必须首先发出“供暖费用报销声明”,并标记该单位的“特殊财务密封”,以证明该单元没有向用户偿还供暖费用并承认。 用户管理员将根据“情况的说明”来检查档案室,以检查发票会计页面的副本,并将使用特殊的发票密封盖上会计页面的副本。 如果需要特殊的财务密封,请通过指示前往公司的财务部门。

特殊群体

99.在多年期间,还可以为极度贫困企业的员工提供供暖补贴吗?

答:在供暖年后,不能应用极度贫困企业的员工的供暖补贴。 原因是相关部门必须在供暖补贴结束后进行定居点,并且供暖补贴的比例每年可能有所不同。 加热补贴用户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申请补贴。 未能按时完成补贴程序可以被视为放弃。 房东支付了租赁房屋的供暖费。

100.我是一家破产公司的雇员。 如果公司过去欠供暖费,我应该付账单吗?

答案:破产企业的雇员,具有生存津贴的家庭,具有边际生活津贴的家庭以及已与原始单位的劳动关系分离的失业员工将由供暖部门根据法律从原始单位中收回。 这是原始单位的旧债务,无法从个人那里回收。 对于城市或地区确定的企业员工,没有支付供暖账单的能力,在确定公司之前所欠的供暖费将被视为“考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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